新闻网 理工主页 / 文明网 / 投稿通道    
网站首页 媒体理工 视频理工 图说理工 理工校报 理工融媒 学习在线 新闻回顾
综合新闻 基层动态 教学科研 学术报告 国际交流 学生活动 校友资讯 理工人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新的《精神文明奖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徐春浩      供稿:宣传部 芦晓伟      发布时间:2018-03-30      打印本文

    近日,我校重新制定的《精神文明奖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全校。该“办法”共13条,包括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适用人员、停发精神文明奖的具体条款、精神文明奖的考核与发放等主要内容。
    该“办法”指出,精神文明奖是学校为表彰教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激励教职工为继续保持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尽快实现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校园文明水平而制定的奖励措施,目的在于巩固和扩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该“办法”明确了17种因违反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或出现其他不文明言行而应停发当事责任人精神文明奖的具体情形,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考核,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奖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文明办。
    我校此前实行的《精神文明奖管理办法》,制定于2007年6月,已经无法适应上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形势。为此,校党委早在去年上半年就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重新制定我校精神文明奖管理办法。在该“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学校坚持以省文明办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吸收借鉴省内兄弟院校的作法,成文后在不同范围内征求意见,最后经校党委审议通过。
    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对该“办法”进行专题解读宣讲,将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自律,确保该“办法”真正落地落实。

本栏目最近更新
2025-05-22
学校召开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
2025-05-21
学校召开三届党委第一轮巡察中期汇报会
2025-05-21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行到校交流
2025-05-19
第十七届全国马克思主义青年学者论坛在学校成功举行
2025-05-19
安全工程2001级校友返校开展毕业20周年纪念活动
2025-05-19
音乐学院2025届舞蹈编导专业毕业展演成功举办
2025-05-19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乌云格日勒一行到校调研
学校主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2020      河南理工大学新闻网  校ICP备05020号

访问次数: 访问人数: 本页访问次数: 在线人数:0

河南理工大学新闻网 / 主办 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 技术支持 河南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