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四个月的紧张工作,我校在焦作市和焦作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我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今年8月,我校接到焦作市和焦作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后勤处、泰科公司、后勤集团、机械厂等涉及经济普查的单位通力合作、协调配合,迅速开展工作。根据普查文件安排和要求,我校的普查工作属于经济普查第一阶段的工作,并应当于2013年12月31日完成经济普查数据的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在各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圆满完成了我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是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以及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等事项进行普查,包括《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表》、《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个体经营户核查一览表》、《地址点信息一览表》等表格。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此外,根据焦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安排与要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还将进行后续两个阶段的工作,即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4年1月至9月),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处理、汇总,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质量抽查等;数据发布、开发阶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对此,我校会根据普查需要继续配合普查领导小组做好这次普查的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