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资助延庆县第二小学等单位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0〕18号)文件的通知,我校焦作华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评审并经总局批准,被评为2010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对我俱乐部首次给予资助贰万元整。
我校焦作华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立于2008年5月13日,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的需要开设了篮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轮滑、健美操、武术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30号文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从本地青少年实际出发,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根据大学生年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项目和内容,以适应不同层次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培训,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增强其体质、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着力提升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
此次全国共400所俱乐部获得2010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称号,这个荣誉对俱乐部来说既是工作成绩的肯定,又是极大的精神动力。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坚持公益性原则,积极组织多样的体育竞赛、交流和培训活动,同时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以青少年为主,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运行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