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和命名全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示范单位的决定》(豫政开〔2010〕2号)文件,学校被评为“河南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并同时被命名为“河南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示范单位”。
政务公开是为了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供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的一项制度。近年来,学校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抓手,以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为目标,以被命名为全省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全省唯一一所本科院校)为契机,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创新校务公开方法,夯实校务公开设施,深入开展校务公开试点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治校和民主办学,调动了广大师生员工关心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现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升了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全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评选和命名由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和命名,本次共评选出政务(司法、办事)公开先进单位390个、命名全省政务(司法、办事)公开示范单位193个。我校是全省高校系统唯一同时获得上述两项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