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刘文华教授在南校区为政法学院师生及法律爱好者作了一场题为《经济法的价值》的学术报告会。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张付领主持。
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我国经济法领域最早的博士生导师之一,北京经济法协会会长,国有资产调查处理委员会委员。
刘教授全面详细地阐述了经济法在当今社会发展的价值。首先,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是法制经济,需要依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而经济法使法与经济紧密结合,能全面地、整体地、系统地、综合地调整各种经济关系,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同时他指出,经济法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并强调法学工作者要掌握基本经济常识。其次,历史发展表明,完全放任与高度计划的经济模式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重视对经济发的研究与应用。它将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对创建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有着积极意义。再者,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家要正确定位,转变职能,为企业留出足够的自由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最后,经济法作为近年来新型兴的法律部门,在总结经验与创新的基础上,充分适应了时代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之后,他认为,各部门法之间是相互联系和促进的,不可能有绝对的划分,法学工作者要解放思想,促进法学事业发展。
刘教授的讲解通俗易懂,且结合当今实际深入浅出的分析了经济法的价值,扩大了在场听众的知识面,加深了大家对经济法价值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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