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为今后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广大教职工是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
随着我校教职工人数的逐年增长,计划生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增大,为了使广大教职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政策,消除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最近,计生办开展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板、知识竞赛、面对面咨询、康检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违反生育政策的法律责任以及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等。宣传内容涉及:①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生育二胎的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对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②奖励与社会保障:晚婚晚育的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出生缺陷干预的免费政策。③法律责任: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处罚,违反政策生育二胎的处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④调入教职工、新婚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
通过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引导教职工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营造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利于和谐校园建设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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