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现场
我校法制副校长窦有彦作法制宣传教育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国臣同机关干部一起听取报告
11月21日下午,应机关党委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窦有彦在南校区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廉洁从教、依法治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的宣传教育报告会,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国臣出席报告会。此次报告会是我校法制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之一。
窦有彦,我校法制副校长、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窦校长长期从事刑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工作,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的理论造诣。
报告会由机关党委书记王勇主持。报告会上,窦有彦首先就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主体资格问题作了详细讲解,强调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严重性;而后,他又结合具体阐述了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几种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结合亲身办案经历讲解了生动的案例。在谈到如何依法治校时,窦校长提出了几点建议。他建议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校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并保障师生的根本利益。最后,窦校长强调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只有把学校的管理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学校的各种资源才能得到合理配置,才能更好的建设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窦校长的报告十分精彩,报告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数据翔实,见解独到,使机关党委干部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