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科学配置资源,推进开放共享。国资处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201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参考国内许多高校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河南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使文件符合学校实际,增强其可操作性,国资处将该文件给安全学院、能源学院等10个院系各送5份,请学院领导组织有关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国资处组织调研组在4月5日至9日之间到土木学院、材料学院和资环学院进行调研,并对其他学院进行专人调查。在调研中,王宝山处长介绍起草该办法的背景及过程,并同学院领导和老师悉心进行交流。通过调研汇总主要意见为:第一,大家都非常支持该办法的出台,认为有了该办法大型设备使用收费有了依据,不但可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也将极大的调动实验室老师的积极性;第二,该办法一定要符合我校目前现状,不能照搬其它高校的模式和收费标准;第三,不同性质的设备标准也应不同;第四,从价格上不算大型设备的,但通用性强、使用频率高的设备也应参考本办法等等。
通过调研,收集到了学院领导和老师们的许多宝贵意见,国资处对《河南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尽快上报学校,为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提供依据,提高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