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河南大学王明锁教授应我校文法学院之邀在南校区圆形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民商法的品格》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文法学院副院长张付领主持。
王明锁,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省版权法研究会理事,省民商法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开封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报告会上,王明锁首先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指出了民商法的重要地位。他认为,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的、核心的地位。接着,王明锁阐述了他对民商法的品格的认识,他认为民商法的品格与市场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市场经济对民商法品格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说,民商法能够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使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市场经济有助于民商法的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商法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促使民商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随后,王明锁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民商法的多元性、交换性、平等性、自愿性、诚信性、利益性、知识性、开放性、竞争与法制性和公平性等十方面的特质。他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主线,详细阐述了市场经济特质与民商法品格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使广大师生对民商法的品格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最后,王明锁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互动,耐心的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报告会持续了两个小时,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王明锁教授的报告通俗易懂、幽默风趣,他渊博的学识、独到的见解使广大同学受益匪浅,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民商法相关知识的理解,也激发了同学们的研究兴趣,对我校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