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河南日报》理论版刊发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国臣理论文章《群众路线:党的纯洁性建设标准线》,对“群众路线”和“党的纯洁性建设”进行了深刻阐述。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群众路线:党的纯洁性建设标准线
□张国臣
第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一点就是紧紧依靠人民参与和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群众路线是检验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标准线。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取得纯洁性建设的新胜利。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有全党上下齐心协力,有人民群众鼎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让人民群众支持和满意,是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根本标准。
第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才能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要在思想上重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发动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第二,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是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为了消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提高服务人民的本领和水平。第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才能切实反对腐败,保持清正廉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才能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影响,以自身的清正廉洁投入到党的反腐败斗争中去。
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成效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成效最终要由人民来检验和评判。
第一,党的执政能力与党的纯洁性密不可分,与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密不可分。只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能制定出正确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和拥护。第二,党的执政成效是党运用执政资源取得的执政成果和效率。执政成效是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最终体现,其实质是我们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认同度。检验党的执政成效,关键是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党的纯洁性建设成效要由人民来评判。党的纯洁性建设是否取得成效,广大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的认同度、满意度是检验我们党纯洁性建设成效的基本依据。
第一,党组织纯洁性建设成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我们的党组织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共同构成的体系。基层组织是基本的细胞,全国8600多万党员分布在430多万个基层组织中。基层党组织只有积极做好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组织的纯洁性建设才能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第二,共产党员身处群众之中,是否躬身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共产党员只有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褒扬和赞誉。第三,党员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上,用党的纯洁性要求对照、检查、修正、提高自己,才能真正成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作者系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