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科技日报》在第1版以《智利矿难生还奇迹能否在中国出现?专家呼吁我国应加紧推进安全生产避难场所建设》为题,报道我校应急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夏保成教授对“安全生产避难场所建设”的深刻理解。科技网等予以转载。相关内容如下:
智利矿难生还奇迹能否在中国出现?专家呼吁
我国应加紧推进安全生产避难场所建设
本报讯 (通讯员 徐春浩 记者 乔地)“10月13日,智利33名矿工被困长达69天,却成功获救……反思营救措施,矿山应急避难场所成为关注的焦点。”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专家组副组长、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夏保成教授近日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呼吁:“我国应加紧推进安全生产的避难场所建设!”
国务院在今年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在3年内建立紧急避险系统;今年8月,国家煤矿安监局也下发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等,其中明确要求:“推行井下救生舱、避险硐室、井下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十分必要。”
由于煤矿突发事件的类型、危害方式以及井下活动空间的因素,决定了煤矿应急避难硐室与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有一定的差别。首先,它是个密闭的避难场所,煤矿事故如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突水等,要求煤矿应急避难硐室完全封闭,否则就起不到避难作用;第二,煤矿避难硐室要求能抵抗高温灼烧和高压气体冲击,即应急避难硐室自身要具有一定的安全性;第三,应急避难硐室要有专门的通讯系统,当矿工应急避难时能及时与井上取得联系,同时也方便救援人员及时了解井下的具体情况。除此之外,应急避难硐室和一般避难场所一样,需要储备一定量的食物和饮用水,同时也要储备一些小型的工具设备,如照明工具等。
目前我国煤矿普遍没有建设紧急避难场所,因此急需国家出台煤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标准,大力推荐煤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减少煤矿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配置避险硐室若能在我国得到全面推广,那么在矿难发生后,就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矿难或许无法避免,但是我们希望在矿难发生时上演智利奇迹。” 夏保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