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学院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管学院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试行院领导、系(室)正副主任岗位目标责任制。2006年3月7日下午,经管学院举行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各系主任代表本单位与学院签订了200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全体教职工参加了签订仪式。
目标责任书在制定以前,院领导与系(室)正副主任进行了协商、交流、沟通,考虑了一些不可知因素,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仪式上,院长曾旗首先向全体教职工介绍了目标责任制定的三个基础,对各项具体指标的含义进行了讲解,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接着各系主任与学院签订了200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最后,学院党委书记王晓梅说:这次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标志着学院在制度管理体系上迈出了新的一步,与往年相比,这次在强调集体协作精神的同时,责任分工更加明确,每个系(室)都有任务指标要完成,每个人都有具体工作任务。她进一步强调了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意义,要求各系(室)尽快制定落实责任书内容的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希望全院上下明确目标、团结一致、真抓实干、争创一流,在学校大目标、大框架下圆满完成2006年经管学院的各项工作。
|